提起西安回民街的“老米家”泡馍,许多老西安人都赞不绝口。随着“老米家”品牌的走俏,近几年也屡次被冒用。近日,“老米家”商标持有人将侵权的两家店铺及大众点评网、美团网两家团购网站告上了法庭。目前,西安中院已正式立案,将于近期开庭审理。
据了解,2011年,“老米家”商标经国家商标总局核准注册,核定使用商品有肉泡馍、肉夹馍、八宝饭等,并被确认为陕西省著名商标,受法律保护。然而近年来,使用“老米家”字样的泡馍店遍地开花,其中被诉的两家店年营业额也都超过百万元。另一方面,大众点评网和美团网作为国内大型团购销售网站,未经必要审查,与包括被诉两家店在内的多家非法使用“老米家”字牌的泡馍店合作,通过网络销售侵权商品累计销售总额近五十万元。为此权利人提起诉讼,要求侵权的两家泡馍店和两家团购网站共同赔偿100万元。
原告的代理律师王峰表示,未经许可使用原告注册商标“老米家”字样,以“老米家”为商品标识进行销售泡馍等行为,涉嫌构成商标权侵权行为。团购网站如未履行相应的法律审查义务,与涉嫌侵害商标权商品的商家合作,并从中获利,也将因此承担法律责任。
目前,大众点评网和美团网两家网站已经将含有“老米家”字样的泡馍店铺全部撤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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